第2种观点: 律师分析:人民直接受理的案件指不需要经过机关或者人民立案侦查,不通过人民提起公诉,而由人民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直接立案和审判的案件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:一、告诉才处理的案件;二、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;三、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、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而机关或者人民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。【法律依据】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;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。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。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、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,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。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1、基层民一庭:通常为:审理其受理的婚姻家庭、劳动争议、相邻关系等传统民事案件;审理自然人之间,自然人与法人、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、侵权案件。但各地都会有所不同。2、中级人民:审判第一、二审有关婚姻家庭、劳动争议、不当得利、无因管理等传统民事案件及农村承包合同案件;自然人之间、自然人与法人、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、侵权案件;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;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裁决的案件和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;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。3、高级人民审判第一、二审有关婚姻家庭、劳动争议、不当得利、无因管理扥传统民事案件;房地产案件;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,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他不动产案件;农村承包合同案件;自然人之间、自然人与法人、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、侵权案件;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的案件和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;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;审批中级人民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;指导人民法庭审判工作。4、最高人民:审判第一、二审有关婚姻家庭、劳动争议、不当得利、无因管理等传统民事案件,房地产案件(包括房屋买卖、租赁、预售、按揭、开发合同案件,土地使用权出让、转让合同案件,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案件);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,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他不动产案件(包括山林、水利、草原、滩涂、铁路、机场、公路、桥梁、港口、堤坝等不动产引起的案件。涉及以房地产及其他不动产为抵押的合同,其性质以主合同性质确定);农村承包合同案件;自然人之间、自然人与法人、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、侵权案件。法律依据:《北京市高级人民关于民一庭、民二庭审理案件范围的规定(试行)》 京高法发[2003]180号 为进一步规范审判工作,促进审判的专业化分工,合理分配案件,有效利用审判资源,根据最高人民《民事案件案由规定(试行)》和高级机构改革后的审判机构设置及职能划分,结合我市审判工作实际,现将民一庭、民二庭审理的案件范围划分如下。
Copyright © 2019- ykmd.cn 版权所有
违法及侵权请联系:TEL:199 18 7713 E-MAIL:2724546146@qq.com
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